廿一歲劉姓男子見三個月大兒子愛哭鬧,常高舉往上拋接,或抓住雙臂騰空旋轉,直轉到兒子不哭鬧才罷手;有天男嬰突然沒了呼吸,送醫發現顱內出血,雖救回一條命但變成植物人。桃園地檢署昨天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這名年輕爸爸。

劉姓男子向檢察官供稱,他不是虐兒,也不是逗兒子玩,因為沒有帶孩子的經驗,只想讓兒子停止哭鬧,拋接、旋轉的次數「已數不清」。劉小弟弟一年前已從署立桃園醫院轉到中壢市一家醫院兒童重症病房,持續插管治療。

桃園地檢署調查,劉姓男嬰九十六年十月出生,劉姓男子因工作關係每天清晨五點下班,因太太白天要上班,由他接手照顧兒子。男嬰兩個月大時曾從嬰兒床上摔落,當時可能傷到頭部,致經常哭鬧;夫妻倆沒有育兒經驗,以為兒子愛哭鬧,未送醫診治。

因男嬰常哭鬧,劉姓男子安撫不了,就把兒子連續往空中拋接,或是抓住兒子雙手腋窩處,原地旋轉數圈,直到自己轉得頭暈或兒子不哭鬧才罷手。

去年 一月十四日 男嬰再度哭鬧,這名年輕父親又以空中拋接、原地旋轉方法,讓兒子停止哭鬧;兩個小時之後,發現兒子沒有呼吸,臉色發黑,趕緊送醫急救。醫院診斷幼兒顱內硬腦膜下出血,成了植物人。

檢方指出,醫院檢查出男嬰顱內有舊傷,研判是之前從嬰兒床摔落時受的傷,造成常哭鬧;劉姓男子當時未送醫,反而以不當方式讓兒子停止哭鬧,疑因用力過猛造成傷害,檢察官認為他有過失

 

「想像一下,劇烈搖晃一個只裝一半豆腐的盒子,裡面的豆腐會怎樣?」長庚醫院兒童加護科主任夏紹軒說,劉姓男嬰很可能因嚴重「搖晃嬰兒症候群」而成植物人。

夏紹軒說,若劇烈搖晃兩歲以下嬰幼兒腦部再瞬間停止,或朝反方向反覆搖晃,極可能靜脈因拉扯破裂,造成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等,另導致腦部受創、嚴重腦水腫,統稱「搖晃嬰兒症候群」,嚴重可致死。

他表示,搖晃嬰兒症候群會造成寶寶永久傷害,包括成為植物人、引發癲癇、運動神經失調、智力、聽力、視力受損等。

不過,正常逗弄、慢慢搖晃,不會造成此種情況。他建議家長,對待哭鬧的嬰幼兒,要耐心安撫,切忌以蠻力搖晃或拋接驚嚇。

家長愛逗寶寶玩,夏紹軒提醒,七、八個月以下嬰兒,不論拋接、搖晃、轉圈、甚至大力搓臉都不宜,因未滿周歲嬰兒腦部與頭骨未完全密合,頸部肌肉還沒長好,容易造成傷害。

他說,等孩子會坐會爬,這些逗弄「可輕輕地做」;但空中拋接會離開大人的手,易生意外,兩歲以下儘量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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